2013年宗教工作十件大事
一、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率达98%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是《宗教事务条例》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宗教事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2013年,国家宗教局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和督察力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关,截至2013年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率达到98%。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验收达标率91.3%
2013年,国家宗教局大力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继续加强小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创新,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账户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13年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验收达标率达到91.3%。
三、基本实现社保体系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全覆盖
2013年,国家宗教局加大督促力度,对一些省(区、市)社保工作进度提出要求;继续指导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截至2013年底,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宗教教职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5%,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9.6%。
四、举办佛教生命观研讨会
支持中国佛教协会举办“佛教生命观研讨会”。编辑出版汉藏文对照的《佛教生命观研讨会论文集》3.5万册,免费发送藏区。支持协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分别制作有关专题片。
五、召开朝觐工作会议
9月4日,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在北京召开朝觐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十年朝觐工作经验,分析当前朝觐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朝觐工作任务。刘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继1998年、2003年之后又一次召开的朝觐工作重要会议。
六、召开中国基督教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
9月8日至11日,中国基督教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全体代表。来自全国30个省(市、区)的基督教界代表共312人参加会议。
七、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12月17日,中央统战部和我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300个先进集体和16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按照“动态创建、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的要求,2013年国家宗教局以“教风”为主题持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八、命名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国家宗教局继2011年开展第一批命名活动之后,2013年在各地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大力支持下,经严格审核、征求意见、网站公示,评选出北京市白云观等24处,命名为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编写出版了《同心共筑中国梦——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事迹》图书。
九、编写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
为使广大干部更好地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国家宗教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编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作为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双百”出版工程重点出版物,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
十、举办两岸基督教论坛
为进一步深化对台宗教交流,8月27日至9月1日,基督教全国两会与台湾基督教界首次在台举办两岸基督教论坛,260多位基督教界代表参加,在台湾基督教界引起强烈反响,在海外基督教界也引起广泛关注,成为两岸宗教交流中新的亮点和平台。(摘编自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