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加强思 想理论武装,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增强联系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国家宗教局组 织党员干部开展“群众路线人人谈”学习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一环,包括局党组 成员在内,每位党员都结合自身工作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在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认真 查摆问题、总结提高,体现了全局党员干部在宗教工作中积极践行群众路线的决心和努力。 本刊特选部分学习体会择要刊出。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王作安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做 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要在宗教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 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来,进一步密切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使信 教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共同致力于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宗教既是一种意识形式,也是一种群众 性的社会现象。宗教的存在,是以大量群众 信奉为前提的。宗教领袖和宗教组织把宗教 信仰作为根本,但归根到底还是要通过拥有 更多信教群众来实现。政治集团对待宗教的 态度,取决于能否得到信教群众的信任和支 持。在当今世界各国,宗教无论是仍然处于 政治中心,还是更多地进入私人精神领域, 争取广大信教群众的支持,始终是执政者面 临的重大政治课题。
马克思主义者历来重视宗教问题。马克 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经典著述中,有大量宗 教问题的论述,其关注程度非同寻常。我们 党也高度重视宗教问题,在党和国家工作全 局中把宗教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在实践中 积累了丰富经验。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有 相当一部分群众信仰宗教。必须清醒地认识 到,宗教工作从本质上讲是群众工作,做好 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我们 要透过遮掩在宗教身上的繁枝茂叶,把目光 聚焦到信仰宗教的群众身上。
从宗教信仰角度看,群众是由信教的 群众和不信教的群众组成的,信教群众信仰 各种不同的宗教。信教群众首先是群众,这 是基本属性,不能把信教群众排除在群众之 外。同时又要看到,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 在宗教信仰上存在差异,这是信教群众具有 的重要特点。
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经济上 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在宗教信仰上的 差异是次要的差异。如果把宗教信仰上的差 异看得过重,甚至不适当地夸大,就会造成 群众之间政治上的分野,把信教群众推到对 立面上去。新中国建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 领导下,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团结一心,共 同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努力奋斗, 他们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还 有着赖以存在的深刻根源,仍将长期存在。 我们党现阶段的任务,就是团结包括信教群 众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推进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 明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认 识将不断提升,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也会更加 客观和理性。如果不顾历史条件和实际情 况,违背客观规律,想通过简单甚至强制的手 段,把信教群众立即从宗教的影响下“解放” 出来,非但不可能,而且会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严重后果。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 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怎么对待不信教群众, 就应当怎么对待信教群众,要真正做到一视 同仁。在这一基础上,着重从宗教方面做好信教群众工作。
要切实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这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前提。要让宗教信仰 自由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防止出现歧视信教 群众的现象,依法制止一切干涉宗教信仰自 由权利、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的言行。要 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让信教群众能够过 上正常的宗教生活。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 方,要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权 益;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要特别注意尊 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益,增进信教 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理解,形成彼此尊 重、和睦相处的良好局面。
要加强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 会主义教育,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 想,在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 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 方面,形成广泛共识和牢固合力。要提高信 教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教法与国法的关系,要做好教徒,先做好公民, 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在法 律政策范围内参加宗教活动,理性看待各种 矛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一切利 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宗教领域 的正常秩序。
要重视信教群众的宗教引领。支持宗教 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内 容,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阐 释,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积极引导宗教走 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引导信教群众 坚持正信正行,践行宗教中和好、慈悲、宽 容、中道等伦理准则,倡导宗教和谐理念, 自觉防止宗教偏执狂热,高度警惕宗教极端 思想,坚决抑制邪教影响。
要调动和保护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几 十年来,广大信教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 作,默默奉献。不管是信教的还是不信教 的,只要他们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对 社会做出了有益贡献,就应得到肯定和鼓 励。如果因为信仰宗教而对他们的贡献视而 不见,甚至有意抹杀,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 性。只要我们真诚对待信教群众,就一定能 够发挥广大信教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我国有上亿的信教群众,做到“为信教群众”就 是在“尽职履责为民”,这是个大课题、大 责任。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信教 群众的数量一定程度上还在增长,宗教事务 还在增多,没有“求实、扎实、落实”的务 实作风,我们难以在事关亿万信教群众的宗 教事务管理方面很好地担当和作为。国家宗 教局作为国务院专司宗教事务管理的职能部 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衙门”,是衙门就 拥有权力,缺乏认识、把握不好就会出现 “为政不廉”的问题。要努力做到为民务实 清廉,就要倍加珍惜,从思想到行动自觉投 入到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之中,尤其要聚焦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找准问 题、深剖成因、动真整改,真正受到一次触 动灵魂的群众路线教育,真正筑牢防范“四 风”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不负党和人民重 托、不辱宗教工作使命。
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也是多宗教的 国家,有数以亿计的群众信仰宗教。做好宗 教工作,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 此,宗教工作,说到底是群众工作。宗教政 策法规,是做宗教工作的根本依据,需要信 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共同遵循。只有依政策法 规管理宗教事务,按政策法规开展宗教活 动,宗教才能健康有序发展,信教和不信教 群众才能和睦相处,宗教的积极作用才能得 到有效发挥。
宗教政策法规体现的是对群众的尊重。首先是基于对事实的尊重。我国既有信仰宗 教的群众,也有不信仰宗教的群众。正因为 有大量的群众信仰宗教,宗教政策法规才有 了制定的事实依据;其次是基于对意愿的尊 重。宗教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信 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共同意愿,互不干涉,互不强迫,各得其所;再次是基于对感情的尊 重。信教和不信教群众都有各自自主的情感 表现,宗教政策法规体现了既要尊重普遍感 情,也要尊重特殊感情,确保信教和不信教 群众的感情都不受伤害。
宗教政策法规体现的是对群众的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的政策。一方面科学理性平和地看待宗教问 题,防止简单粗暴,防止激化矛盾,真正把 信教群众当做我们的服务对象,充分保障他 们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力。另一方面,在 保障人们信仰宗教自由的同时,还要强调保 障人们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强迫他人 信教的行为,如同强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一 样,都是侵犯别人的信仰自由,是绝对不能 允许的。
宗教政策法规体现的是对群众的团结。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为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这是我们贯彻执行宗教政策 法规,做好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 果片面地强调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在思想 信仰上的差异,甚至把信教群众当作异己力 量,忽视和抹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 治上、经济上根本利益的一致,那就只会增 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给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恶果。
宗教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离不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我们 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时,必须牢固树立 群众观点,认真贯彻群众路线。要坚持以人 为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实际了 解实情,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举措和规章办 法,使宗教事务有政策可循、有法规可依, 切实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要坚持衡量 标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政策法规的衡量标准,以善 政和良法团结联合群众。要坚持权利和义务 对等,落实宗教工作要旨,贯彻宗教工作理 念,既要明确享有的权利,也要提出应尽的义 务,做到宽严适度、权责清晰。要把握宗教社 会功能的两重性,把发挥积极作用和遏制消极 作用,作为制定宗教政策法规的着眼点,引导 和管理并重,服务和规范并举,为发挥宗教界 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 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法治环境。
王秀玲
宗教工作涉及亿万信教群众,是党的群 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宗教工作中 更好地体现群众路线?我认为做好爱国宗教 团体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 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 的重要环节。作为桥梁和纽带,宗教团体要 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工作方针和有关政策 法规,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 行,这是之所以成为“桥梁”的两个必需的 “桥墩”。进一步做好爱国宗教团体的工 作,有必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爱国宗教团体的群众性。为使爱 国宗教团体的负责人能够眼睛向下高度重视 信教群众的需求,就必须建立其动力机制。 一方面要从权力源头上解决团体负责人向谁 负责的问题。任何一个机构的领导者,如果 授权来自上级,只能导致对上负责大于对下 负责。只有当民意在选拔任用领导者时占有 足够的分量,才能使领导者真正把对上负责 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为了能够实现对下负 责,宗教团体负责人的产生办法可做适当改 变,引入竞争机制,尽可能扩大听取意见的 范围,在代表大会上对每个候选人进行投票 表决,以更广泛地体现民意。四条选人标准 必须并重,要重视“品德上能服众”,重视 候选人在广大信教群众中是否具有感召力。 另一方面要建立能促进对下负责的考评体 系。目前一些地方创新管理方式,借鉴公务 员管理的一些有效办法,在宗教团体实行年 度述职、民主评议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好的 效果。
2.增强爱国宗教团体的教会性。宗教团体要尽量“去政治化”,鼓励团体负责人 善于按照宗教的特点和规律处理教会内部事 务,用纯正信仰团结引导信教群众。应该突 出爱国宗教团体对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 众的教务指导功能,在规范教务、研究教 义、抵制异端、神学教育、人才培养、宗教 思想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指导、协调 作用。
3.打造服务型的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比宗教团体更接近信教群众,团体联 系信教群众主要是通过场所进行的,宗教活 动场所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最重要环节。 在涉及团体与场所的关系方面,团体应该突 出服务者的身份而不是管理者的身份,要寓 管理于服务之中。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 定,团体为场所的设立申请、主要教职的任 职、教职人员的认定等提供服务,制定人 事、财务管理和教务活动的一系列制度,场 所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团体的指导和监督,但 在具体人事、财务和教务上具有较大的独立 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宗教活动场所的自 主工作能力和积极性,才能把场所办好。
贯彻群众路线,做好朝觐工作
李 革
朝觐是伊斯兰教的五项宗教功课之一,是当今我国最大规模的群众性宗教涉外活动,关乎广大穆斯林群众信仰需求和切身利益。朝觐工作本质就是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做好广大穆斯林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一定要增强群众意识,强化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做好朝觐工作,服务好朝觐穆斯林群众。
把握正确的方向。朝觐活动是一项群众性宗教活动,朝觐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穆斯林群众圆朝觐梦,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具有很强的群众性、政策性和政治性。朝觐工作人员要在服务穆斯林群众的工作中,积极引导,确保朝觐活动的政治安全,远离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和宣教组织的渗透和拉拢,增强穆斯林群众的祖国意识、大局意识。
练就过硬的本领。朝觐工作人员首先要深刻领会国家朝觐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朝觐工作职责、活动流程、宗教功课知识,准确了解沙特国情风俗等;其次要坚守与群众朝夕相处,平等相待、坦诚相见,掏心窝子、说肺腑言的工作本色;再次要练就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朝觐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服务朝觐穆斯林群众的好向导、好帮手、好伙伴。
树立良好的形象。朝觐工作是穆斯林群众高度关注的工作,朝觐工作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朝觐工作人员的作为。朝觐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有组织有计划朝觐的公信力、向心力和凝聚力,坚决遏制在名额审批、报名程序和朝觐收费等重要环节上滋生不正之风,特别是那些掌握一定权力的朝觐工作干部要带头讲原则、做表率、树形象,自我净化、严格自律,为服务穆斯林群众朝觐活动率先垂范、躬践力行。
牢记服务群众的宗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这一论断也是我们服务穆斯林群众,做好朝觐工作必须牢记的至理名言。我们要深刻认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为穆斯林群众服务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放在检验朝觐工作得失成败的高度去认识、去把握、去对待。只有这样,才能使朝觐工作充满活力和生机。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朝觐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民生工作,它还关涉穆斯林群众的宗教信仰和精神追求,所以,朝觐穆斯林群众的需求更为多样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朝觐工作要把实现好穆斯林群众的朝觐梦和维护好朝觐穆斯林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衡量工作的两大核心标准。我们不仅要高度重视他们在履行朝觐功课中遇到的各种宗教问题,解疑释惑,引导和帮助穆斯林群众顺利圆满履行朝觐功课,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哈吉,而且要特别关注他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需求,解决他们在境内报名排队、名额审批、朝觐收费和境外人身安全、医疗卫生、后勤保障、购物游览、语言交流等方面碰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彰显有组织有计划朝觐政策的优势和魅力。
创新服务群众工作方法。朝觐工作既是一般性群众工作,又有自己的鲜明特点,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更加积极主动地为穆斯林群众提供服务,早启动、早着手,预判穆斯林群众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周全的工作预案,让穆斯林在遇到问题时迎刃而解、水到渠成。只有我们贴近群众,读懂群众,心系群众,凝聚群众,提高工作的认同点,把工作做到朝觐穆斯林群众的心坎上,才能不负众望、不辱使命。
宗教院校工作的群众路线视角
赵红宇
作为一名宗教工作干部,应该把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在宗教院校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要想信教群众之所想,忧信教群众之所忧,解信教群众之所难,真正地为信教群众办实事,真切地为信教群众排忧解难。
一、进一步清理宗教院校行政审批事项。为响应中央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信教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有必要对现有宗教院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力争做到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最大程度地做到政务公开、公正透明,让群众对公开审批事项做到心中有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依法办事。要懂得权为民所赋,亦当为民所用,权力就意味着责任、服务和奉献,做到对群众不刁难、不卡压,用好手中的权力,多干实事、多办好事。
二、做好“两个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将好事真正办好、办实。围绕《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的贯彻实施,督促、帮助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两个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相关工作规则,并争取在全国性宗教院校展开试点工作,将宗教院校师生盼望已久的事情做实、做好,真正解决好关乎宗教院校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了解院校师生心声。根据全国宗教院校整体情况,有目的、分步骤地对各宗教院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倾听院校师生的呼声,关心师生的疾苦,深入院校,与广大师生交朋友、谈心,热心为师生排忧解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各种实际问题。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深入研究院校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力争突破原有不符合院校发展规律和实际情况的条条框框和惯性积习,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在宗教院校工作上有所创新,为培养合格的宗教人才贡献力量。
四、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信教群众的监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不良作风,坚决抵制各种腐败现象。要通过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做到清政廉洁、克己奉公,永不脱离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