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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晓阳在2013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专题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3-06-09     作者:   点击量:3644   分享到: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取得实效

陕西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姜晓阳
 
    2012年,在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精心组织、着力推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响应、热情参与,“学习月”活动扎实推进、卓有成效,各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更加有序,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知法守法意识显著增强,有力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整体水平,维护了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和效果。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四个到位”,切实强化活动组织领导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 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贵人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指导协调活动的策划发动、宣传动 员、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全省12个市(区)、 50个宗教工作重点县(区)和各级宗教团体也成立了相应的 领导小组,为全省“学习月”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部署要求到位。对近年来全省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情况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全省“学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要求各市(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方案措 施,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宣传活动。召开机关相 关处室负贵人协调推进会和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 学习文件要求,听取团体汇报,征求意见建议,分析梳理活 动实施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各市(区)、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各级宗教团体也分别召开了各类推进会、座谈会,因地制宜、因教施策,对辖区和范围内的学习宣传活动进行金面部署,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为扩大“学习月”活动影响面、提高各界参与率,指导市、县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举办 各类启动仪式和宣传造势活动,营造浓厚氛围。铜川市在市 中心广场举行隆重启动仪式和“赞盛世、颂党恩——宗教界 广场文艺演出”,副市长向区县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人士 发放宣传资料并动员讲话,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 人士和部分信教群众近千人参加启动仪式。西安、榆林、延 安等市组织开展宗教政策知识答题竞赛活动,激发广大教职 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宝鸡、安康、商洛等市在城市 中心广场,组织为期一周的宗教政策法规咨询活动,向参与 群众讲解政策,发放资料。成阳市民宗局联合市委统战部、 市司法局、信息办、成阳日报社在《成阳日报》和市政府门 户网站举办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答卷活动,利用报纸、网络等 形式将试题向社会公布,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到学习竞赛活动 中来。汉中市通过举办大讲堂、大论坛等形式,使全市广大 群众进一步掌握并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四是服务保障到位。组织力量编印了《两个专项工作及 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汇编》、和谐寺观“安全年” 验收标准等4000多册,连同国家宗教局配发的“学习月”活动学习用书2700套,分发到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西安、宝鸡、汉中等市也及时编印了《民族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手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宗教法规宣传手册》、《党和国家领导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论述》等各类学习教材近万册,广大教职人员人手一册,确保了学习内容的落实。
    二、搞好“三个结合”,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与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为提高学习 活动的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与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 我们把开展学习月活动和解决宗教界反映强 烈的问题相结合,在整体推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的同时,对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 实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和认真解答。着力排查化解宗教领 域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教产遗留历史问题,大力开展基督教 私设聚会点以及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等工作。先后协 调解决延安天主教桥儿沟教堂建设、商洛基督教堂异地选址 等问题,维护了宗教界合法权益。渭南韩城市与司法部门联 合,在宗教教界开展了“访民意、迭法律、调矛盾、解民困” 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知识进场所活动,受到教职人员和信教 群众的热烈欢迎。汉中市积极联系民政、土管部门帮助解决 穆斯林坟地、城市改造回民搬迁等问题。
    二是与开展“两个专项”、社保工作相结合。省佛教协 会、省道教协会、省基督教两会把2012年“两个专项”内 容和宗教教职人员参保政策做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之一,先后 多次举办培训班,组织教职人员学习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 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 会保险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了2012年宗教重点工作的开展。 全省4860名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率100%,参加医疗保险 率86%,参加养老保险率82%,2670个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达87%。
    三是与全省开展的“建设法治陕西”活动相结合。结合 省委、省政府在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开展“三问三 解”、“法治陕西三秦行”等活动,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举办 宗教政策法规报告、宗教政策法规课堂、宗教政策法规主题 会议38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突出“三个加强”,确保活动取得实在效果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活动中,全省宗教工作系统开展了 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培训教育活动。成阳市依托省委党校 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了系统培训。杨凌示范区在区委党校对全区宗教教职人员进 行了国家宗教政策宣传和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集中培训。省 基督教两会在圣经学校举行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辅导报告 会,省两会驻会同工、圣经学校全体师生140余人参加了学 习。宝鸡市汉中路清真寺利用主麻日等聚礼组织群众学习法 律法规文件,并组织《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主题 报告会。渭南市蒲城县在基督教界积极组织了“法律知识进 教堂”培训活动,将法律知识做为礼拜活动的一项学习内容,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收效显著。
    二是加强跟踪指导。按照“层级管理、上下联动、整体 推进”的思路,采取省抓市、市抓县(区)、县(区)抓场所的方法,加强对“学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跟踪问效。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深入到宗教团体和场 所面对面指导协调、及时发现解决问题1100多人次;各级宗教团体和230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按要求广泛动员发动,积极组织实施,确保了全省“学习月”活动整体推进。
    三是加强检查验收。按照“宗教部门推动、宗教团体牵 头”的思路,充分发挥宗教部门的主导作用和宗教界的主体 作用,加强对“学习月”活动的检查验收。2012年7月,我 局与省委统战部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对全省11个市(区)45个重点县(区)“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宗教方面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各市(区)、县(区)、各级宗教团体重视活动、方案得当、丰富内容、形式新颖、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社会效果,得到宗教教 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一致好评。
    我省的“学习月”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宗局的要求、宗教界的期望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今年,我省“学习月”活动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宗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十八大主题,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结合、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学习内容、确保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主题,延伸学习对象。认认真真、一丝不 苟地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抓好宗 教界学习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 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学习教育。同时,根据我省高校多、抵御 宗教渗透任务重的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宗教政 策法规进高校”宣传周活动,加强对高校师生的宣传教育。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分层分类实施。继续按照“宗教部 门推动、宗教团体牵头;强化层级管理、实施分类指导、确 保取得实效”的思路,采取省局政法处牵头、各宗教业务处 室配合,政法处联系各市、宗教处联系团体、人事处联系宗 教院校,分工包抓,省抓市、市抓县(区)、县(区)抓场所一级抓一级的方法,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人抓、不漏项。同时,因地制宜、因教施策、分类指导。在党政领导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中,以举办专题培训班为主要形式,开展专题理论培训;在大中城市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以开展现场咨询服务为主要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讲解分析案例,解决对宗教事务认识上的误区,增强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在农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以开展宣传服务入户为主要形式,力争把宣传工作的范围做到最大化。
    三是创新载体形式,促进学习效果。印发系列政策法规 的宣传册、宣传画和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力争设计活泼、编 印新颖、通俗易懂、实用性强,免费发放给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以各市、各教开展的“两个专项”、社保以及“教 风年”等重点工作现场会录音、录像等基本素材,制作系列 宣传片,向广大教职人员介绍认定备案、办理社保以及创建 和谐寺观教堂等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在《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宗教政策法规”问答系列宣传专栏,为广大群众了解宗教政策法规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开展党 的十八大精神和宗教政筇法规报告讲座、学习征文、知识竞 赛等活动。
    四是强化措施,确保实现目标要求。适时评选学习活动 的示范点,加强各市、各教间的相互交流,提高整体学习效 果。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为契机,大力开展评比表 彰活动,掀起“学习月”高潮。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将 活动开展情况做为年终评选全国、全省创建和谐寺观和“教 风年”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确保“学习月”活动扎实有效 开展。
    总之,我们将以这次南宁会议为契机,不断总结“学习 月”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提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将“学习月” 活动引向深入。